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,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,认罪悔罪,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的表现,可以减刑。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2018年1月5日,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,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2018年1月10日,徐善瑾告诉澎湃新闻,经县检察院通知,他已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,目前正就相关问题与检察院进行沟通。
《胡春华: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》小吴说,自己低声下气,好说歹说,求了半个月,最终发现对方根本就不想归还,而且一直在耍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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